2018年,国内贸易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主要情况如下:
一、社零总额增长9%,消费连续5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引擎。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8.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零总额比重达18.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消费升级势头不减,恩格尔系数为28.4%,下降0.9个百分点;服务消费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达44.2%,提高1.6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6.2%,比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连续5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
二、国内贸易增加值达11.7万亿元,国民经济大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2018年,国内贸易主要行业(包括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7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约13%,占比仅次于制造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约25%。其中,批发零售业增加值8.4万亿元,增长6.2%;住宿餐饮业增加值1.6万亿元,增长6.5%。
三、市场主体突破7000万户,创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2018年,国内贸易新设市场主体1412万户,平均每天新设3.9万户。2018年末,国内贸易实有市场主体7343万户,比上年增长10%,占全国市场主体总数68%,高居各行业首位。其中,批发零售业市场主体5484万户,增长8.6%;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1039万户,增长19%。
四、吸纳就业突破2亿人,稳就业惠民生作用凸显。根据初步测算,2018年末国内贸易就业人数达2.08亿人,比上年增长8.5%,首次突破2亿人大关;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超过四分之一,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超过一半。其中,批发零售业就业人员1.53亿人,增长8.6%;住宿餐饮业就业人员0.32亿人,增长8.6%。
五、纳税额增长11.9%,充分发挥税收增长顶梁柱作用。2018年,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税收收入达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增速比税收总额快2.8个百分点,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18.2%。其中,批发业税收收入16875.7亿元,增长12.1%;零售业6904.1亿元,增长11.6%;住宿业304.5亿元,增长13.2%;餐饮业325.7亿元,增长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