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的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中涉及柬埔寨的部分下月12日生效,标志香港与十个东盟成员国签署的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将全面生效。
政府表示,香港企业和服务提供者将可受惠两份协定下十个东盟成员国承诺的所有优惠待遇,大大提高他们在东盟的商机。
东盟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共十国,是香港2019年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也是香港2018年的第四大服务贸易伙伴。香港与东盟的货物贸易总额在2019年达10,180亿元,双方的服务贸易总额在2018年达1,370亿元。
香港2017年与东盟缔结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两份协定自2019年6月起陆续生效,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和技术合作、争端解决机制和其他相关范畴。
两份协定为香港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更佳的市场准入条件,也有助降低营商门槛、扩大商机,为香港经济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就柬埔寨而言,对香港原产货物实施的关税将逐步减免,珠宝、服装及衣服配件、钟表和时钟、玩具等香港货品均涵盖在内。香港商号如欲为出口到柬埔寨的香港货物取得上述的优惠关税待遇,须符合有关的优惠产地来源规则和相关规定,并向工业贸易署或政府认可签发来源证的机构就其货物申请产地来源证。
服务贸易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于柬埔寨将取得市场准入的法律保障,涉及专业服务、商业服务、电讯服务、建造及相关工程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及与旅行相关服务,以至运输服务等界别。
投资协定下,柬埔寨将给予香港企业在当地的投资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资实体提供保护和保障,并承诺投资和收益可自由转移。柬埔寨也会在投资被征收或因战争、武装冲突等事件引致投资损失时,按投资协定给予在当地投资的香港企业相关补偿。
香港至今与20个经济体签订八份自贸协定。连同香港与东盟的自贸协定,四份由本届政府签订的自贸协定将全部生效,有关协定分别与澳门、格鲁吉亚、澳洲和东盟十国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