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21年11月25日 — 美国万通证券作为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及SIPC成员、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投资银行和证券经纪及交易商,于今日宣布已成功为其客户中国香态食品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PLIN,“公司”),一家从事饲料原料批发和零售业务的新兴成长型企业,完成了先前宣布的与投资者的注册定向增发和同步进行的私募融资。不计配售代理费用和其他估计发行费用,此次为公司融资约 1,650 万美元。此次发行包括了在注册定向增发中出售的 17,175,412 股普通股,以及根据《1933 年证券法》颁布的 S 条例规定注册可要求豁免同时进行的私募中发售的 17,175,412 股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可于发行之日起 60 天内开始行使,行使价为 1.008 美元。认股权证将于发行之日起五年内到期。一股普通股及一份相应认股权证的购买价为 0.96 美元。
公司计划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用于产品研发、营销和业务发展、新业务的评估和收购、人才引进和培训以及营运资金和一般商业用途。
在此次发行中,美国万通证券(Univest Securities, LLC)担任独家配售代理。 美国欧洛律师事务所(Ortoli Rosenstadt LLP)担任发行方律师。美国翰博文律师事务所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担任配售代理商律师。
在此次注册定向增发中出售的普通股是根据 F-3 表格(文件编号 333-238700)上的登记声明进行的,该声明先前于2020 年 5 月 26 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申请,并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宣布生效。与此次注册定向增发相关并描述其条款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已于2021 年 11 月 23 日向SEC提交。 有关此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的电子副本可在SEC的网站 www.sec.gov 获得,或通过联系万通证券,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univest.us, 或邮件收件人: Univest Securities, LLC, 375 Park Avenue, 15th Floor, New York, NY 10152。
本新闻稿不构成出售要约或购买要约的邀请,也不存在该等要约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该公司任何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情况。在根据该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进行注册或资格鉴定之前,任何关于此公司的股票招揽或出售均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