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末,巴斯夫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巴斯夫”)、沙伯基础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SABIC”)与上海普利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普利生”)战略投资的签约仪式在新落成的上海世博中心盛大举行。尽管普利生曾经在传统照相领域与日本行业巨头并肩发展并在数码技术冲击下涅槃重生潜心钻研数年成为了高速光固化3D打印领域的高科技企业,但在此之前普利生从未如此高调亮相过。无独有偶,另一家500强跨国公司去年下半年从德国总部委派一名华裔投资经理到中国区负责组建VC BU并委托天元启动在华第一个投资项目、一家从事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的本土创业型企业也委托天元负责与另一家知名跨国公司洽谈投资事宜。类似于巴斯夫、SABIC这样的行业巨头公众并不陌生,甚至有媒体比喻他们是“航空母舰”,为什么这些跨国公司会放下身段通过风险投资的方式与普利生这样的创业型高科技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呢?这样的“联姻”是否预示着风险投资行业中出现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或跨国公司将在华风险投资已作为一项重要战略?
一、跨国公司过往参与中国VC行业积极性不高
风险投资行业(“VC”)是上世纪末传入中国的,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境外知名投资基金管理人、华尔街和硅谷“海归”、本土专业投资人、富豪都陆续粉墨登场,构成了VC的主力军,支撑了这个行业二十多年的发展,成功的经验广为流传、失败的教训刻骨铭心。尽管《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自2001年就颁布实施以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但这场盛宴里跨国公司的身影却不常见。
我们分析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跨国公司对于在华投资的整体战略。虽然跨国公司在华的直接投资的绝对金额非常巨大,但其主要投资策略还是从全球化布局来考虑,在中国设立生产和研发基地、开拓本地市场或降低生产成本后全球化销售,投资的表现形式主要为绿地投资和并购,投资的主要方向也与跨国公司主业和上下游密不可分。与此战略相匹配的,跨国公司在华管理机构也极少有涉足新领域、新行业的决策权限,即便后来不少跨国公司都在境内设立地区总部,但保障跨国公司运行的机制和流程都很少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本地VC投资的窗口。这其中,上世纪末就在国内完成首单风险投资的英特尔可能是极少数的例外,这与其自身所处的行业特性有关。即便如此,英特尔到目前为止的风险投资决策仍然是在美国本土作出的,其他相对传统的跨国公司几乎都仍秉承了一贯的在华投资策略。
二、跨国公司尝试在华VC投资与其借力中国新经济完成战略升级相关
如今,像巴斯夫这样有着深厚产业背景的巨头开始将眼光投向中国的VC行业了:2017年完成巴斯夫创投的设立、2018年完成第一单投资项目,并在2019年谋划布局更多的投资项目。用巴斯夫创投董事总经理Markus Solibieda的一句话来形容,“中国将是巴斯夫创投未来最重要的市场”。
具有深厚产业背景的中国投资人参与VC投资已很普遍,产业投资人初期参与VC的战略大多围绕着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多元化,常见于自身所处行业遭遇发展瓶颈,希望利用自有资金尝试新兴产业;二是培育上下游,常见于所处产业链阶段需要向上突破或者向下拓展。在尝到了甜头后,中国产业投资人甚至完成了华丽转身,通过私募等方式成为了基金管理人并专门投资到相关产业,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这样的成功模式与我们理解目前跨国公司尝试参与到VC行业的战略有相似,但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首先,跨国公司大多是行业巨头,其全球化程度以及行业内多元化程度已接近极致,选择初创型高科技企业并不是出于传统意义上的多元化战略考虑,而更加关注的是如何迅速验证新的技术并将其与所处的传统行业进行结合;其次,跨国公司开展风险投资也不是简单的拓展上下游,例如,虽然普利生的3D打印基础材料技术来自于巴斯夫,但巴斯夫更加关注的是如何围绕其自身优势开拓新兴产业、细分领域,甚至是与普利生共同创造出新的“应用场景”,并进而通过其全球化优势反向应用到国际市场,可以说是开拓、验证新的商业模式;再者,可预见的是巴斯夫这样的跨国公司在未来很可能会搭建一个创业型企业的孵化平台,形成自己的“生态圈”,其投资的目标领域无一不会围绕着自身的传统优势进行,而这些创业企业都将享受到跨国公司在技术、市场、资金、全球化资源的红利,甚至于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完成自身的创新、应用、交叉合作。从战略层面上说,我们认为跨国公司参与风险投资的战略会更接近于阿里、腾讯打造生态圈的策略,只是会更加聚焦和细分,边界相对更为清晰。因此,我们认为跨国公司已经开始考虑和尝试通过嫁接中国新技术、新模式、新人才来助力其自身的战略升级。
三、跨国公司参与VC投资的差异化考虑
与传统VC投资人相比,跨国公司在投资创业型企业的关注点存在着诸多差异并且在投资条款上会形成一套新的体系。首先,跨国公司会给予初创企业更多的耐心,相比较有存续期限的基金来说,跨国公司对于投资退出或者回报周期不会存在太多严格的限制和要求。因此,常见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文本中的收入规模、利润指标、后轮融资、合格IPO计划等往往会基于创业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进行合理规划;其次,跨国公司必然会更多的参与初创企业的战略制定和具体执行中,以充分利用跨国公司自身的资源优势来助力初创企业的高速发展。因此,在投资交割后的公司治理结构上,跨国公司必然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而不仅仅是常见的委派董事和在重大事项上行使veto rights来参与公司决策;再者,基于跨国公司重视合规要求的考虑,对于常见于初创型企业的合规瑕疵,例如劳动人事与社保、税务风险等,跨国公司提出的合规要求会高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且还可能会特别提出诸如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的要求,以避免影响跨国公司的整体利益;此外,由于跨国公司目前的投资决策机构大多还保留在总部,基于语言、文化、国情上的差异,我们也注意到跨国公司参与风险投资时的内部沟通、决策及交割的时间跨度都相对较长,也可能因此会错失一些投资良机。
结语
伴随着《外商投资法》确立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深化改革红利以及科创板等资本市场的重大利好,伴随着中国在新能源、通信技术、消费升级、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天元可预见的是跨国公司参与风险投资的趋势方兴未艾!凭借多年服务于跨国公司的经验和天元在风险投资领域的优势,天元必将为各方“联姻”提供卓越服务。
天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