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全球航运巨头马士基宣布已经完成对利丰物流的收购, 这笔交易也是是马士基集团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收购案,交易价值为36亿美元(约合248亿元人民币)。 在这项并购交易中,金茂凯德作为马士基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协助马士基获得本次交易完成所涉及的中国政府审批,顺利完成本次交易交割。该项目团队的负责人则是金茂凯德的管理合伙人齐斌博士,一位在中国法律界颇有威望的资深律师。而在当年全球轰动的联想集团收购IBM 个人电脑业务的交易中,时任IBM大中华区高级法律顾问的齐斌律师也是这项超级并购案的重要参与者之一。近日, Greater China Business 很荣幸地邀请齐斌博士参与对话,他分享了一些企业投资并购与法律方面的经验与个人体会。
GREATER CHINA BUSINESS: 首先恭喜您近日代表国际知名航运物流企业马士基,以36亿美元收购利丰物流。 您能否谈谈企业如何应对当前日趋复杂的商业与政策环境对于投资与并购交易所带来的挑战? 有哪一些重要的考量因素?
齐斌律师:谢谢!
每个交易的商业动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交易结构的设计和复杂程度。并购律师的作用是在所有可能的交易结构中寻求最适合于本次交易的方式,其中包括对核心商业利益和价值的保障、对交易融资的安排、对各方风险的合理分配、对交易完成后业务整合的准备、对交易时间性的考量和对交易完成确定性的评估。
其中,日趋复杂的商业与政策环境对于交易的时间性和交易确定性都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对于一些复杂且涉及多个司法辖区的交易尤为明显。经常会涉及到的相关因素包括技术进出口许可、反垄断申报、外国投资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和跨境数据流动合规评估和审查等等。每年都有不少交易因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相关司法辖区监管部门的审批而被迫放弃或者终止交易。
由于这些因素非交易各方所能控制,因此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要基于对交易风险的全面评估而确定适当但不过分的监管审批作为交割条件,制定切实可行但不激进的时间表,明确各方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获取监管审批的难度要用切实的评判和充分的准备,对于相关的类似案例要做深入的研究以便研判可能遇到的问题,对关键问题的阐述要尽可能提供客观数据和权威第三方的资料予以佐证,对于风险的评判要恰当、具体,对解决方案的安排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此外,特定的国别风险、地缘政治因素和产业政策环境也要一并纳入考量范围。
当前的国际商业与政策环境确实面临许多挑战,新冠疫情,地缘冲突,贸易保护等等,都会对投资和并购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中进行投资并购交易,这就要求并购律师在设计交易结构时尽可能进行充分的预判,有足够的灵活性,并且为各种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风险提供应对方案。
在不确定性与日俱增的当下,交易结构设计无疑是并购实务中最具挑战意义的问题之一,需要在当事人不同、甚至冲突的需求中寻求最优的交易结构。影响公司并购交易结构选择的因素很多,比如买卖双方的性质、目标公司的法律形式、对价方式、交易速度要求、交易各方的心理、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的所有权、政府审批的难度、许可和特许、融资、担保、现有合同关系、税收、其他法律问题等等。一个好的交易结构是尽可能涵盖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满足交易各方目的、平衡交易各方的风险收益关系,同时还要适应法律要求与税收环境。所以,往往是交易风险与交易成本之间的平衡和妥协。
GREATER CHINA BUSINESS: 如今数据安全对于企业的经营与投资至关重要,在执法方面有哪一些案例可供参考?
齐斌律师:在2018年11月,万豪曾向ICO报告其曾遭受网络攻击,导致包含约3.39亿条全球顾客记录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这其中约有三千万条顾客记录涉及欧洲经济区内居民,七百万条记录涉及英国居民。事实上,上述网络攻击因早在2014年就已存在于喜达屋酒店集团(“喜达屋”)信息系统的系统漏洞而导致,万豪在2016年收购了喜达屋,但是直至2018年万豪才发现该等系统漏洞。在获悉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后,ICO作为牵头监管机构,代表欧盟其他国家的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对万豪展开了调查。经过深入的调查,ICO认为万豪在收购喜达屋时未能尽到足够的尽职调查义务。
2019年7月9日,英国个人数据保护监管机关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 ICO”)发布公告,宣布其拟就万豪国际集团(“万豪”)违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的规定的行为而对万豪进行初步处罚,拟处罚的金额为99,200,396.00英镑。
ICO官员还表示,“GDPR要求各个主体对其持有的个人信息承担相应责任,该等责任包括在公司并购时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并制定适当的责任承担制度,不仅应评估其即将收购什么个人信息,还应评估此前交易卖方是如何保护这些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具有实际价值,因此各个主体依法应像其保护其的其他资产一样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2021年6月30日,滴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两天后,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对滴滴启动网络安全审查。2021年7月16日,7部委进驻滴滴开展网络安全审查。2022年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事实证明,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在投资或者并购交易中对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性的关注,以及持续合规性对于交易的影响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GREATER CHINA BUSINESS: 在企业并购交易中,数据安全问题有哪些重要的考量因素?
齐斌律师:对于交易买方而言,收购交易卖方资产或权益的过程实际上使之成为了有关数据安全合规的新的责任主体。而交易标的所涉及的个人信息量越大,则意味着对于这些信息的责任就越重,同时也意味着一旦出现个人信息安全事故,数据安全责任主体所承担的风险就越重,可其能遭受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就越重。
在并购交易中,交易买方对交易买方以及相关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是公司并购交易的必备环节。通过尽职调查,交易买方可以了解交易标的的现状、价值以及承接交易标的的相关风险。买方一般较为注重相关资产和负债所涉及的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负债、合约履行情况的梳理和调查。然而在许多交易中,许多买方像万豪一样,对于未来可能随交易标一并转移的数据的合规情况并不了解,尽职调查中也未涉及较为全面的数据尽调安排。
随着我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数据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在过去两年内呈井喷式发布。从数据类型上看,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个人信息、重要数据、某些行业的特定数据(例如人口健康信息、人类遗传信息、金融相关数据)的保护均有特定要求。此外,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特定数据的数据存储、数据跨境传输也有相应限制性规定。
数据安全事件就像是冰山一角,一旦企业暴露了这冰山一角,在冰面以下很可能隐藏着巨大的数据安全管理漏洞。而并购交易中的数据尽职调查,则是潜入冰水下,帮助买方来调查冰面以下是否潜伏着巨大的数据管理不合规隐患,从而帮助交易买方更好地了解交易标的的真正价值和风险,避免交易买方成为下一个万豪或者滴滴。
GREATER CHINA BUSINESS: 金茂凯德是一家在很多业务领域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能否介绍一下你们的团队的业务领域、优势与专长?
齐斌律师:近年来我们有幸参与了一些复杂、有挑战性的投资、并购交易,并提供了法律服务。客户涉及IBM、马士基集团、丰树集团等等,交易形式涵盖收购、合并、分拆上市、业务剥离、合资合作等等,服务内容涉及交易结构设计、尽调、文件起草和谈判、反垄断申报、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数据合规审核等等诸多方面,可以说是提供与并购相关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金茂凯德律师的业务能力体现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上,无论是在我们传统优势领域,如一般公司法律业务、银行业务及融资、外商投资、房地产及工程建设、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以及证券业务等,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如兼并收购、资本市场、反垄断、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知识产权与信息技术等,金茂凯德律师已为众多国内外知名的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们的律师团队在所涉的各项业务均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尤其在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方面,拥有不错的口碑。我们的努力目标是成为那些面临最富有挑战性的法律事务、最重要的商业交易以及最棘手纠纷的客户的首选。这是个很高的目标,为此,我们还需要不断学习、修炼和努力。
GREATER CHINA BUSINESS: 作为一个从业二十多年的资深律师, 您能否谈谈这么多年来您的个人经历和感受?
齐斌律师:比起很多同行,我个人的经验还很有限,不值一提!不过还是愿意谈谈执业多年来的一些观察和体会,抛砖引玉吧。
首先,经验的积累代替不了持续的学习。作为一名好的律师,要不断学习和擅于学习,才能跟得上时代的发展和客户的要求。记得几年前,我在处理一个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交易所涉及的反垄断申报。当时这个技术刚开始投入应用,还比较新,监管部门对于这个技术的相关市场定义和市场准入问题还不是很了解。为了能把相关问题说清楚,我就向客户在这个领域的专家请教相关技术问题,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结合法律要求对其进行梳理和整理,再经专家审阅无误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数份专题报告,作为参考资料,以协助监管部门理解、判断和审核。再比如,针对近期陆续出台的跨境数据传输合规要求问题,我们就组织团队对其中涉及的安全评估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组织编写了《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的构建历程解读《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系列文章,详细解读《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历史沿革、适用范围、安全评估操作流程,初步探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相关合规问题。
其次,要兼具对全局的掌控力和对细节的把控力。这一点对从事复杂交易和复杂争议解决的律师尤其重要。每个交易或者诉讼都有几个特别的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能否精准确定这几个核心问题并且一以贯之地在交易全过程牢牢把控,需要很细致扎实的工作,加上经验、悟性、直觉、自律、克制和取舍。在这个方面,年青律师有时会面临无从抉择的困惑,需要有经验律师的指导和“加持”,以免“迷失在风雨”中,看不清方向。另外一方面,对问题细节的把控也很见功力,在并购交易中,有时一份主协议下有几十份附件,分别由客户不同团队参与起草,因此能够清晰掌握各自的功能和相互间内在一致性和逻辑自洽性尤为关键,这也需要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才能做好。记得几年前,我在人民大学给法学院和商学院的研究生讲授了一个学期的《公司并购法律实务课程》,共十讲,每讲4个小时。专门围绕这两种能力的训练,从总体的交易结构设计一直讲到具体交易条款的起草和谈判技巧。
最后但同样最重要的是,法律执业的“术”在过去二十年发生了不少变化,但是其“道”依旧不变。就像法庭技术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庭审对于律师的要求依旧是:律师在法庭上通过提供具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观点以建立其在法官心中的可信度,这一点始终不变。一位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除了“术”上要不断精进,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在“道”上也要圆融贯通,进退得当,取舍有度。正如陈寅恪先生撰写的《王国维墓志铭》中所说:“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章;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律师虽各为其主,和而不同。但是通过这个独特团体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所共同维护和阐释的“法治精神”,虽经岁月,历久弥新!愿以此与同仁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