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网
  • 首 页
  • 可 持 续 发 展
  • 投 资
  • 市 场
  • 合 作
  • 创 新
  • 人 事
  • 观 点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 首 页
  • 可 持 续 发 展
  • 投 资
  • 市 场
  • 合 作
  • 创 新
  • 人 事
  • 观 点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Home 全行业 物流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9号(关于明确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Make no mistake, the tech giants are still the kings.

by Anthony Huang
2020年12月31日
A A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关对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的监管,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小型船舶,是指经交通运输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专门来往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在境内注册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或者非机动船舶。

二、海关在珠江口大铲岛、珠海湾仔、珠江口外桂山岛、香港以东大三门岛,设有小型船舶海关中途监管站(以下简称“中途监管站”),负责小型船舶中途监管。

三、除来往于香港与深圳赤湾、蛇口、妈湾、盐田港、大铲湾的小型船舶外,其余小型船舶进出境时,应当接受指定中途监管站的中途监管和登临检查。

(一)来往于香港、澳门与珠江水域的小型船舶,由大铲岛中途监管站负责;

(二)来往于香港、澳门与磨刀门水道的小型船舶,由湾仔中途监管站负责;

(三)来往于香港、澳门与珠江口、磨刀门水道以西,广东、广西、海南沿海各港口的小型船舶,由桂山岛中途监管站负责;

(四)来往于香港、澳门与珠江口以东,广东、福建及以北沿海各港口的小型船舶,由大三门岛中途监管站负责;

(五)来往于澳门与深圳赤湾、蛇口、妈湾、盐田港、大铲湾的小型船舶,由湾仔中途监管站负责。

四、小型船舶在香港、澳门装配机器零件或者添装船用燃料、物料和公用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五、小型船舶不得同船装载进出口货物与非进出口货物。

六、中途监管站可对进境小型船舶所载货物、舱室施加封志,必要时可派员随小型船舶监管至目的港,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便利。

七、小型船舶其他进出境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以及相关水运运输工具监管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Tags: 法规

其他资讯

物流

安博QFLP基金完成备案,持续加码中国市场布局

2026年3月31日
物流

康明斯携手润通航运,共拓远洋船舶服务新局

2026年3月13日
物流

菜鸟运营全国首个跨境出口“前置监管仓”,通关实现秒级申报放行

2026年3月10日
物流

菜鸟、鲸芽和淘宝全球购联手,海外商家可快速进入中国市场

2026年1月23日
物流

华夏安博仓储REIT在深交所成功上市

2025年12月20日
物流

菜鸟跨境物流再加码:非洲全链路产品覆盖8国

2025年11月22日
<简体> <繁體>

扎根中国、服务中国 安利在蓉投建全球首个美洲以外自有有机农场

2026年3月28日

...

大众汽车与小鹏汽车首款联合开发车型与众08正式量产下线

2026年3月17日

...

SGS见证蔡司光学中国首家碳中和工厂诞生

2026年3月17日

...

人类历史性突破!这款联想“造”电池领先行业不止一年

2026年3月20日

...

Concentrix与大连民族大学开启校企战略协作,共建东北亚客户体验行业人才成长引擎

2026年3月25日

...

天猫2026加大投入 用AI扶持商家增长

2026年3月28日

...

巴斯夫上海生产基地正式升级投产Elastollan® FR TPU

2026年3月3日

...

阿斯利康与清华大学签署校级科研合作协议,加速新药研发进程

2026年3月22日

...

许达仁出任爱茉莉太平洋中国区总裁

2026年3月3日

...

创新“嘉”速,嘉吉携30余项创新解决方案亮相FIC 2026

2026年3月18日

...

华业网 (Greater China Business) 致力于促进全球跨国公司、机构在华贸易、投资与业务发展;促进大中华区业务交流与合作;关注最新企业动态和行业趋势;分享经营与管理经验;传播卓越理念,为各方在华取得商业成功,促进可持续发展、友好交流贡献力量。

联 系 我 们 | CONTACT US

商务合作联系:  partnership#apac-business.com

媒体资讯联系:  editor#apac-business.com

人力资源联系:  hr#apac-business.com

* (替换# 为 @)

www.apac-business.com

  • 首 页
  • 可 持 续 发 展
  • 投 资
  • 市 场
  • 合 作
  • 创 新
  • 人 事
  • 观 点

Copyright © 华业网 Greater China Business | 沪ICP备2022016631号-2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 首 页
  • 可 持 续 发 展
  • 投 资
  • 市 场
  • 合 作
  • 创 新
  • 人 事
  • 观 点

Copyright © 华业网 Greater China Business | 沪ICP备2022016631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1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