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网
  • 首 页
  • 可 持 续 发 展
  • 投 资
  • 市 场
  • 合 作
  • 创 新
  • 人 事
  • 观 点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 首 页
  • 可 持 续 发 展
  • 投 资
  • 市 场
  • 合 作
  • 创 新
  • 人 事
  • 观 点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Home 全行业 物流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9号(关于明确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Make no mistake, the tech giants are still the kings.

by Anthony Huang
2020年12月31日
A A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关对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的监管,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小型船舶,是指经交通运输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专门来往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在境内注册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或者非机动船舶。

二、海关在珠江口大铲岛、珠海湾仔、珠江口外桂山岛、香港以东大三门岛,设有小型船舶海关中途监管站(以下简称“中途监管站”),负责小型船舶中途监管。

三、除来往于香港与深圳赤湾、蛇口、妈湾、盐田港、大铲湾的小型船舶外,其余小型船舶进出境时,应当接受指定中途监管站的中途监管和登临检查。

(一)来往于香港、澳门与珠江水域的小型船舶,由大铲岛中途监管站负责;

(二)来往于香港、澳门与磨刀门水道的小型船舶,由湾仔中途监管站负责;

(三)来往于香港、澳门与珠江口、磨刀门水道以西,广东、广西、海南沿海各港口的小型船舶,由桂山岛中途监管站负责;

(四)来往于香港、澳门与珠江口以东,广东、福建及以北沿海各港口的小型船舶,由大三门岛中途监管站负责;

(五)来往于澳门与深圳赤湾、蛇口、妈湾、盐田港、大铲湾的小型船舶,由湾仔中途监管站负责。

四、小型船舶在香港、澳门装配机器零件或者添装船用燃料、物料和公用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五、小型船舶不得同船装载进出口货物与非进出口货物。

六、中途监管站可对进境小型船舶所载货物、舱室施加封志,必要时可派员随小型船舶监管至目的港,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便利。

七、小型船舶其他进出境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以及相关水运运输工具监管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Tags: 法规

其他资讯

物流

菜鸟跨境物流再加码:非洲全链路产品覆盖8国

2025年11月22日
物流

中兴通讯联合菜鸟打造长沙超级智能工厂,获国家智能制造最高等级认证

2025年10月11日
物流

菜鸟进一步强化全球物流网络:与卡塔尔航空货运达成长期战略合作

2025年9月12日
物流

菜鸟香港供应链中心全面开放入驻:全球转运、“拎包入住”、最快次日达

2025年7月18日
物流

菜鸟与申通快递达成无人车合作,助力申通快递冲刺年内用车2000辆目标

2025年7月9日
物流

菜鸟与装备制造行业“隐形冠军”达成合作,年内将向其交付智慧无人仓

2025年6月26日
<简体> <繁體>

华为携手贵州农信发布“核心系统转型实践模板”暨联创成果

2025年12月9日

...

苏伊士与江苏和山东签署新合作,彰显对华长期承诺

2025年12月9日

...

阿里巴巴千问App接入高德地图,打造无缝衔接的AI智能化旅行规划体验

2025年12月20日

...

SGS与长安汽车启动ESG项目,携手共绘可持续智造新图景!

2025年12月16日

...

历史性时刻!比亚迪第1500万辆新能源车下线,腾势N8L第15000台成里程碑车型

2025年12月23日

...

复星医药与Clavis Bio达成战略合作 锚定源头创新共同开发创新疗法

2025年12月19日

...

勃林格殷格翰携手京东健康达成全域战略合作,共塑宠物健康数字化新未来

2025年12月7日

...

21亿元加码中国市场,安利(中国)三十周年再启新程

2025年12月8日

...

复星医药宣布控股收购绿谷医药 加码布局中枢神经系统领域创新药管线

2025年12月16日

...

vivo成为博鳌亚洲论坛2026年战略合作伙伴

2025年12月26日

...

华业网 (Greater China Business) 致力于促进全球跨国公司、机构在华贸易、投资与业务发展;促进大中华区业务交流与合作;关注最新企业动态和行业趋势;分享经营与管理经验;传播卓越理念,为各方在华取得商业成功,促进可持续发展、友好交流贡献力量。

联 系 我 们 | CONTACT US

商务合作联系:  partnership#apac-business.com

媒体资讯联系:  editor#apac-business.com

人力资源联系:  hr#apac-business.com

* (替换# 为 @)

www.apac-business.com

  • 首 页
  • 可 持 续 发 展
  • 投 资
  • 市 场
  • 合 作
  • 创 新
  • 人 事
  • 观 点

Copyright © 华业网 Greater China Business | 沪ICP备2022016631号-2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 首 页
  • 可 持 续 发 展
  • 投 资
  • 市 场
  • 合 作
  • 创 新
  • 人 事
  • 观 点

Copyright © 华业网 Greater China Business | 沪ICP备2022016631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10150号